库存商品用于捐赠的涉税问题

小编:bj03

库存商品用于捐赠的涉税问题

库存商品用于捐赠的涉税问题规定如下:

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百分之十二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这里要先算出利润总额才行,如果小于这个百分之十二的数,可以全额扣除,多了就得视同正常营业。

库存商品用于捐赠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库存商品用于捐赠的涉税问题规定如下:

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百分之十二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这里要先算出利润总额才行,如果小于这个百分之十二的数,可以全额扣除,多了就得视同正常营业。

存货捐赠在新会计准则中怎么处理的

1,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将捐赠资产的帐面价值及应交纳的流转税等相关税费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按照税法规定应将上述捐赠事项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二条规定,首先,企业在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次,企业在经营中使用捐赠的固定资产后,可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因此,从2003年1月1日起,企业在经营中使用捐赠的固定资产后,可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赠送给客户的库存商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无偿赠送给客户的库存商品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政策对收入的特殊规定还包括: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购进的货物用于捐赠征收增值税吗

购进的货物用于捐赠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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