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房产中介骗钱的伎俩

小编:bj03

盘点房产中介骗钱的伎俩

第一、 很多中介都喜欢在合同中制定霸王条款,因为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不是特别注意,等合同签订之后,也就只能吃闷亏了。其中比较常见的霸王条款就是你租的房间会限制你一个人居住,如果发现居住人超过一人他们有权增收房租。所以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的看看合同才行。

第二、 房子本身各种家具可能有些就是坏的,然后当事人的租房的时候没注意,等到退还押金的时候就会以损坏家具为由扣掉押金,因此我们在租房的时候要好好检查房间是否有问题。

第三、 在房客想要提前结束租房合同,中介会说本月剩余房租不退,有些黑中介还会扣掉押金,这种事情我们可以应该提前商议好。

第四、 最恐怖的黑中介还会装扮一个假的房东来哄骗租客,大致流程就是在租房的中途告知房客房东临时买房,要你搬家,并带你去见假房东,就是为了骗你的押金。

房产黑中介常见骗局有哪些呢


房产黑中介常见骗局有:设置合同陷阱、隐瞒房屋真实情况、赚取不合理高低差价、合同未履行完毕时要求将钱交给代理人、假冒房东、收取中介费以外的杂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被黑中介骗了报警有用吗


一、房屋租赁常见的陷阱
(一)假广告陷阱。
在报纸、街头传单或某些网站上刊登虚假房源广告是黑中介最常见的欺诈行为。表现形式为广告上介绍一些地段好、条件也好的房屋,租金却十分低廉,吸引租房人。租房人一旦表示愿意租住,黑中介就会说,刊登的房屋已经被租出去了,接着就推荐条件差租金高的房屋,骗取看房费、信息费或逼租户就范。
(二)乱收费陷阱。
乱收费问题一直是黑中介、小中介的专利,收费理由颇多,如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等等,其表现形式多样。一般情况下,租房人在委托这些黑中介寻找房屋时,这些黑中介的工作人员会马上声称有合适的房子,但必须要先交上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的所谓押金,理由是为了防止房客和房东见面后撇开中介。而一旦在你要求其工作人员陪同看房时,他们通常会推托说房东有事情不能前来,或带你看一些你根本无法接受的房屋。随后就是一拖再拖,总之押金是不会退的,甚至采取恐吓、武力等暴力手段使租房人退缩。某些黑中介手中一套房源也没有,骗够一笔钱后就携款潜逃,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快速战给租房人讨要押金以及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假房东陷阱。
常见的假房东陷阱一般是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金潜逃,给租房人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今租房现象普遍,有闲置房产的市民不少,外来人员独租或合租的情况也很常见。从中滋生出了租下房子后再转租的“二房东”角色,其中有些人就是钻空子蒙了房主又骗房客的不法分子。如果您遇到这样的问题,建议您尽早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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