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思想主张主要有哪些,括荀子与普罗塔格拉的天人思想

小编:bj03

括荀子与普罗塔格拉的天人思想

荀子:强调本分生物的平常性和天功运化的守律性,同时,人必需依循如斯的本然天道,能力有公道且积极的作为,这是荀子天人不雅的根本立场。他否定天在乎识维度上的存在,认为明晓天和人的分际成为必须,但这一认知目的是在天人之间静态的合一进程中完成的。

普罗塔格拉:它的思想观点的中心内容是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万物的存在与否,事物的形态性质,全在于人的感觉。

荀子的思想主张主要有哪些

荀子的主要思想

1.天道自然的思想

荀子将“天”、“天命”、“天道”自然化、客观化与规律化,见于他的《天论》一文。“列星随旋,日月递炤,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

在荀子看来,天为自然,没有理性、意志、善恶好恶之心。天是自然天,而不是人格神。他把阴阳风雨等潜移默化的机能叫做神,把由此机能所组成的自然界叫做天。宇宙的生成不是神造,而是万物自身运动的结果。

2.“天行有常”的思想

荀子以为,天不是神秘莫测、变幻不定,而是有自己不变的规律。这一规律不是神秘的天道,而是自然的必然性,它不依赖于人间的好恶而发生变化。人不可违背这一规律,而只能严格地遵守它。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天道不会因为人的情感或者意志而有所改变,对人的善恶分辨完全漠然置之。荀子对传统的宗教迷信持批判的态度,认为自然的变化与社会的治乱吉凶没有必然的联系。认为祭祀哀悼死者的各种宗教仪式,仅仅是表示“志意思慕之情”,是尽“人道”而非“鬼事”。(《礼论》)

3.“天人相分”的思想

荀子认为自然界和人类各有自己的规律和职分。天道不能干预人道,天归天,人归人,故言天人相分不言合。治乱吉凶,在人而不在天。并且天人各有不同的职能,“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礼论》)“天有其时,地有其才,人有其治”(《天论》)

4.“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

在荀子看来,与其迷信天的权威,去思慕它,歌颂他,等待“天”的恩赐,不如利用自然规律以为人服务。荀况强调“敬其在己者”,而不要“慕其在天者”。甚至以对天的态度作为君子、小人之分的标准。强调人在自然面前的主观能动性,主张“治天命”、“裁万物”、“骋能而化之”的思想。荀子明确的宣称,认识天道就是为了能够支配天道而宰制自然世界。

荀子天论的主要思想

荀子关于天人关系的思路是:天有常规,人有等级,高明的人便会“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荀子·荣辱》)。荀子所提倡的“明于天人之分”,其目的就在于此。荀子所说的“不怨天”的“知命者”就是“明于天人之分”的“至人”,亦即“顺命以慎其独”(《荀子·不苟》)的君子。所谓“明于天人之分”,意即明白天、人两者的名分、职分而不可僭越。当然我们这里不是说这句话完全与天人的区分、划分没有关系,而只是说其主导思路在这里并非是区分天与人的界限。

荀子的三大思想主张是怎么样的人

荀子的思想因其批判地总结和吸收了各家思想而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在人性论、天人论、社会道德观、政治观、教育观等各方面都在儒家学派中独树一帜、别具特色。下面仅举三例加以说明:

(一)从《性恶》篇看荀子的性恶论。

荀子的“性恶论”是其最主要的思想主张之一。这一思想主要反映在《荀子·性恶》篇中,荀子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所说的“性”是指与生俱来、自然而成的“自然之性”或生理本能。“伪”不是“真伪”、“虚伪”的“伪”,而是“人为”之义。

因此,荀子认为:“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礼义者,圣人之所常生也,人之所学而能、所事而成者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是性、伪之分也。”(《荀子·性恶》)即礼义等善良的品性和德行是靠后天的人为的努力得来的,而不是天生就有的。

之所以说人之性“恶”,是因为“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今人饥,见长而不敢先食者,将有所让也;劳而不敢求息者,将有所代也。夫子之让乎父,弟之让乎兄,子之代乎父,弟之代乎兄,此二行者,皆反于性而悖于情也;然而孝子之道,礼义之文理也。故顺情性则不辞让矣;辞让,则悖于情性矣。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

荀子在此已论证得很清晰条理,他一针见血地指出:饥欲饱、寒欲暖、耳好声、目好色等都是人生而具有的天然之性,但是如果不对这种天然之性加以人为的节制和引导,那么人与人之间就会发生争夺、暴乱和相互残害。所以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要想达到儒家追求的至善,就要人为地用礼义法度来制约人之恶性。

(二)从《天论》篇看荀子的天人论。

荀子的“天人论”主张“天行有常”、“人可制天命而用之”。这是荀子思想中最具积极进步意义的思想之一。我们仅举《天论》中一例加以说明。《天论》篇开头写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

故水旱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祆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祆怪未至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三)从《礼论》、《王制》等篇看荀子的社会道德观。

隆礼重法、人而能群、分等级而治是荀子的又一重要思想主张,其中,“隆礼”最为突出。荀子认为人之性恶需要用礼义法度来加以制约,这在《荀子》的《礼论》、《王制》、《强国》、《天论》、《非相》、《君道》等篇中皆有论述。

如:《礼论》篇云:“礼起于何也?日: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王制》篇云:“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

《大略》篇云:“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可见,荀子是主张隆礼的,而且主张国家应分等级而治,尊君重法。

此外荀子在政治上主张要使国家强盛;必须行“胜人之道”;在人生观上主张积极有为与正义原则;在修养观上主张修身为本,强调“学”,提倡"思”,重视“行”;在教育观上主张“以善先人者谓之教”、“尊师重教”、“君师合一”,也有十分进步的意义,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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